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第十三条已修改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实际,作出具体规定。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