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第十一条已修改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的重大事项决定,有关机关应当贯彻实施,并根据决定规定的期限报告执行情况,对需要较长时间办理的,可以分阶段报告。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