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管理权限具体负责机构设置、职责配置和编制管理工作,并对下级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