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的核定必须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程序审批,不得擅自变动。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程序设置的机构和核定的编制,是录用、聘用、调配工作人员、配备领导成员和核拨经费的依据。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