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章 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第二十九条有效因养殖、科研等特殊需要,在禁渔期、禁渔区作业,使用禁用的渔具、渔法,捕捞名贵水生动物必须经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