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第四章 行政执法考核与监督第三十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对所属部门实施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行为违法、不当,或者行政执法案卷不规范的,应当予以纠正。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