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第六章 法规解释第九十条已修改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解释程序,由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规定。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八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九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