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一百零一条已修改主任会议可以委托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对法规草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等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百条回到全文第一百零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