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有效对检举揭发侵占、损害农村集体资产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查处。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