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第二章 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第十一条有效抽奖式有奖销售的最高奖金不得超过五千元;以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为奖励的,按同期市场同类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折算,其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