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碘盐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和卫生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出场(厂)。

碘盐存放超过规定的保存期或者保管不善,含碘量未达到规定标准的,由当地碘盐加工企业进行补碘。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