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二章 工资支付第十三条已废止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任务完成后即时支付工资。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