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第五章 激励与保障第五十七条已废止利用本省财政性资金设立的自主创新项目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评审专家库,建立健全自主创新项目的专家评审制度,评审专家的遴选、回避、问责制度和评审结果公示制度。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自主创新项目及其承担者的情况,应当由项目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开,但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能公开的除外。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