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已废止

市区建设工程单项测绘项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旗县区建设工程单项测绘项目金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发包。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测绘项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测绘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测绘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