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乌鲁木齐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
第六条
有效
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公民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有权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五条
回到全文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