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四条有效人大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