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已修改对单位或者个人发布歧视、诋毁妇女形象和人格的信息、广告、启事、言论等,妇女联合会有权提出批评并要求有关机关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