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二章 政治权利第十一条已修改各级妇女联合会及其团体会员,可以向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推荐女干部。机关、团体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选拔任用女干部。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