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十二条有效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规案,应当同时提交法规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法规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该法规的必要性和主要内容。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