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第二章 租赁管理第十一条有效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并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承租人未经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房屋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房屋承租人赔偿损失。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0月9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