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办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有效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