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 监督与管理第七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