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 监督与管理第十四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农业生产规划时,应同时制定农业环境建设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