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基本菜田保护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划定第十二条已废止旗县区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据基本菜田保护区规划负责划定基本菜田和后备菜田的面积、区域,报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报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