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已修改在划定的地下水保护区和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堆置、填埋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影响水质等活动的,依照有关水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