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节约用水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研究、开发、推广和应用,建设节水型城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水资源,保护植被,植树种草,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改善生态环境。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