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