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三章 宗教活动场所第十四条已修改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应当事先征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同意。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