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统计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以及本省在省外、国外的企业事业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均须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