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五章 工程质量第四十四条已修改工程建设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交付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工程设计和承包合同规定,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标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