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五章 工程质量第三十五条已修改工程建设质量实行企业保证、社会监督、政府管理和用户评价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法人对各自承担的工程质量负责。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