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