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三十五条已废止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一至三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