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已废止

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处理和综合利用。

宾馆、餐饮、娱乐、商贸等服务行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并及时清运,防止污染。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