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十章 附则第六十一条已修改本规则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由主席团负责解释;闭会期间,授权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1月15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