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条例/第二章 鼓励与扶持第十六条已修改成建制地转入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科研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独立科研单位的待遇。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