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市容管理工作。区、高新区城市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城市市容管理工作。市和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城市市容管理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