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七章 其他方面容貌管理第四十九条有效泉池、湖泊、湿地、河道(渠)等城市水域的水面、岸坡应当保持清洁,及时清除水生植物、垃圾、油污等废弃物。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