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三条已废止罚没款应当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票据,罚没款上缴同级财政。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8月2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