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章 商业贸易计量管理第二十七条已废止市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在商业贸易中推广使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计量器具,淘汰或者禁止使用技术性能落后、计量数值不可靠的计量器具。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8月2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