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在地上、地下文物丰富地区进行基本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依法报请文物行政部门组织考古调查、勘探。考古调查、勘探发现文物的,建设单位应当配合文物行政部门制定保护措施。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