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加强体育设施的建设和保护,发展体育事业,促进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