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森林条例/第四章 森林保护第二十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减少生产生活用材消耗计划,推广节柴改灶,加强沼气、太阳能、风能、水电等农村能源建设、推广和服务工作。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3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