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水上治安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有效在本市水域内从事生产运输作业的年满十六周岁公民,应当凭居民身份证和船舶户口申报证明向当地水上公安部门申领《船民证》或者《临时船民证》。出海作业的,应当申领《出海船民证》,持有《海员证》的除外。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