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已废止

保税区内的贸易企业可以从事国际贸易和转口贸易,可以为区内企业、行政机构代理进口自用物资、生产资料和产品出口业务。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