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六章 附则第五十八条已修改经营者提供的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兽药、饲料、种畜禽或者农业机械等农业生产资料,因质量问题造成农民减产、绝收、畜禽死亡或者其他损失的,经营者应当赔偿农民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