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章 矿产资源开采第二十五条有效采矿权人应当持采矿许可证向有关部门办理矿山用地、爆破物品准购等相关手续。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