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酒类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酒类行政管理部门和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可处以没收非法所得,没收违法经营的酒类商品,吊销酒类许可证,并处以非法所得一至三倍罚款。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