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基本菜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已废止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当事人进行处罚时,应当按照国家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执行。罚没款收入应当按照国家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交同级财政。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