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募捐条例第十四条已废止捐赠人可以采取现场付款、邮政汇款、银行转账、提供金融票据、电子支付等方式支付捐赠款项,募捐组织应当采取相应措施方便捐赠人捐赠。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